“五五”普法巡礼
本报讯记者郭晓宇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探索建立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开展。目前,北京有39488名普法志愿者活跃在全市的各个角落,义务为市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为保持普法志愿者长期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北京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搭建平台,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志愿者普法模式。
一是品牌化运作模式。根据市民对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需求,重点培育了“一线”(《法治进行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一网”(徐滔法律服务网)、朝阳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工作站、丰台区“普法茶亭”、延庆县张军法律宣传志愿者服务站等一批公益普法平台,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品牌效应,引领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志愿者加入到法制宣传队伍中来。
二是社会化运作模式。目前,北京市每个区县至少建立了一个公益性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组织或平台,如崇文区“龙潭公园律师义务法律咨询点”、顺义区龙湾屯镇红领巾(共青团)普法广播站、房山区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平谷区法制文艺演出团等,均为多元化公益普法平台,为普法志愿者开拓了广阔的工作空间。
三是依托法律服务室的运作模式。近3年来,北京市政府共建立社区(村)法律服务室4000多个,市司法局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视机、DVD及法制宣传品自由索取架等宣传设备,配发了十几种法制宣传品,组织1000多名律师依托法律服务室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律服务室成为社区、农村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
普法志愿者有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有贴近基层、贴近市民、贴近生活的优势,要发挥他们的能量和作用,需要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和指导。为此,北京市司法局在三个结合上引导普法志愿者开展工作。
针对不同人群,实现工作创新与满足需求的有机结合。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热情日益高涨,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涌现出来,普法家园、普法超市、普法驿站、普法大院、法律文化景园等贴近居(村)民的宣传阵地越来越多。
针对各类人员的法律需求,市司法局编印了大量法制宣传品,如《农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法制宣传连环画》、《社区法治宣传报》等,提供给普法志愿者,作为普法宣传材料。各区县也结合地区实际,为普法志愿者搭建了多个工作平台,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突出特色,实现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志愿者普法更注重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寓法制宣传于服务之中,如丰台区由律师出资的“普法班车”开进社区,律师制作“法制讲座菜单”,群众根据需求“点菜”上课;怀柔区“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开进深山,来往于城区和北部山区之间的44辆公交车,每辆均设置了法制宣传资料自由索取袋,司售人员成为法制宣传员,公交车成为法制宣传流动阵地。
加强协作,实现部门优势与横向联动的有机结合。北京市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市法制宣传教育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以及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等,为各职能部门在普法格局中发挥职能、形成合力奠定了基础。
针对市民法律需求的多样化和社会普法志愿者多行业、多层次的特点,北京市吸收专业人才,提高社会力量普法工作质量;加强制度化建设,保证社会力量普法持久性;培养典型,推广社会力量普法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