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四日电 (记者朱大强)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团中央、全国律协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二00九年六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目前,这项志愿者行动已全面启动。
近年来,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国现有十五万多名律师,但是仍有一些县没有律师,无法满足当地法律援助需求,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次“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就是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法学应届大学生志愿者,为每个无律师县派遣一名志愿律师、一名大学生志愿者,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这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的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法律援助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二00九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定期轮换的机制,从全国律师行业招募一批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志愿者,同时从全国法学院校招募一批品学兼优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派遣到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内蒙古、重庆等省(区、市)的无律师县或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实现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的法律援助的全覆盖。
目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全面启动,招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希望全国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踊跃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传承“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爱心温暖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彰显法治公平和正义的光芒;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单位、爱心人士慷慨解囊,支持此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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