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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5月15日电记者陈东升今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就杭州“5·7”交通肇事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于今日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据警方介绍,5月7日20时08分许,肇事者胡斌与同伴孔伟伟、袁小波分别驾车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途经文二西路南都德嘉西区路段时,胡斌驾驶的车辆撞上由南向北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造成谭卓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及调查获取的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视频资料和鉴定结论等查明,胡斌在交通事故中有严重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且在驶经人行横道时,未对行人采取停车或减速让行的措施。公安机关最终认定胡斌在本起事故中负全责,死者谭卓无责任。
“在事故调查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公众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车速"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由此造成的误解感到歉意。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行驶的车速应当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据了解,肇事者胡斌及其父母对该鉴定结果无异议,死者谭卓父母目前尚未对鉴定结果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