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侵权责任法草案》的争论还是很激烈的。医疗界说,草案很多条款对我们医疗界不利,需要修改;患者认为,必须维持“举证倒置”,否则患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笔者也认同不能变“举证倒置”为由患者举证,但这还不是笔者想说的主要内容。
“我将誓死捍卫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于这句话,我们耳熟能详。但是,什么时候你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受到侵犯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保护你?而《侵权责任法》就是用来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被侵权。
可以说,这是一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从人身被侵犯到财产被侵害,从产品不合格到环境被污染,从医疗事故到职业病损害,从交通事故到网络侵权,从学生伤害到动物致伤等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都对相关责任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当《侵权责任法草案》实施后,假如你养的狗猫等动物咬人了,那么你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当你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你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当你开车碰巧遇见你的朋友,你又顺道载你朋友一程,假如又碰巧倒霉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你的朋友造成了损害,那么你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国法律界,普遍希望通过这次《侵权责任法》统一的立法,解决现实中大多数(注意,是大多数,而不是全部)散见的侵权责任的问题。因此,民法学界讨论很热烈,认为还有比较多的侵权行为没有写进去,这是一部在民法学界很“热”的法律。
但令人遗憾的,与民法学界的“热”相比,这部法律遭遇了民间之“冷”。我们可以问问身边的人,看他们知道不知道有一部《侵权责任法草案》?知道不知道《侵权责任法草案》正在向全国征集修改意见?
事实上,无论是媒体报道,还是人们参与提意见,都显得很平静,毫无当年《物权法》的热闹情形。或许,是因为08年中国的老百姓经历了太多,从地震到奥运,再到金融危机,人们可能需要冷静。
但笔者认为,对于《侵权责任法》我们却不能“冷静”,也不需要“冷静”。对正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来说,我们无时无刻都有“侵权”与“被侵权”可能,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维护权利的“狂热”,那是一种为加快中国法律完善进程的“狂热”。
2007年全国人大就《物权法》向全国人民征集意见,为老百姓参与立法打开了一扇门,如今再次就《侵权责任法草案》征集意见,我们没有理由做一个旁观者。
而让全国民众由立法的旁观者向立法的参与者转变,事实证明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