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尝试省直管县委书记
■本报记者 邓道勇
云南省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和经济社会欠发达等特点为一体的特殊省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同样是县级行政单元,100多万人口的县和10几万人口的县在管理上有着巨大的差别;同样是县委书记,但肩上承担的任务和压力却各有不同。
“一个县工作的好坏关键在县委,县委的好坏关键在书记。”在4月27日召开的云南省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座谈会上,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说,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省委考虑对县委书记的管理体制进行适当调整,今后,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将由省委管理为主,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延伸到县,直接听取普通群众对县委书记的意见,州市党委负责县委书记的日常管理。
白恩培说,目前,云南省129个县(市)还没有一个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行列。历史证明,县兴则国富民强,县稳则国泰民安。县相对全国处于宏观之末,相对乡镇处于微观之首。县委书记处在城市与农村、宏观与微观的结合点上,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
云南省委认为,进行干部管理体制调整并不是弱化管理,各州市党委和省委组织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坚决防止省里管不着、州市又不管的“管理真空”出现。要保持县委书记队伍的相对稳定,按县党政正职原则上要在同一县上任满一届的规定,严格控制县委书记任期内的职务变动,除特殊情况外,任期内一般不得调整。加大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县委书记正确行使权力。
同时, 要为县委书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让县委书记列席州市有关部门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让他们及时了解上情、把握全局。同时,要不断完善职级待遇、经济待遇、精神激励、保障制度等配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要把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县委书记,作为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干部的重要来源。
记者从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了解到,为了研究制定适用于县委书记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云南省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目前,该《意见》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施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县委书记应具备应对多种矛盾和压力的勇气和毅力,意志坚强;在各种压力、困难和考验面前,要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得失,有效应对工作压力,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始终保持坚定执著、乐观自信、沉稳平和、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
据悉,云南省在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以及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方面一直在进行探索和创新实践。在部分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走在全国省级部门的前列。
云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去年,云南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8位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出台了《云南省选拔培养年轻干部行动计划》,一批年轻干部被破格和优选到新的工作岗位上。
2009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目前,这四个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这是云南省首次就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在云组干公示(2009)第2号《公开选拔年轻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中记者注意到,一批工作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直接从副处级提拔到副厅级岗位上任职。据了解,云南在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充分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记者在和云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负责人交流中明显感觉到,云南省在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正在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行大胆实践、探索和创新。干部上下良性互动、干部年龄梯次结构趋于合理的机制正在形成。党政干部的培养链正在丰富和完善。考察和任用干部更注重老百姓摸得着看得见的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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