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破解了肇事者胡斌的QQ空间,这是胡斌贴在空间上的“爱车”照片。
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7日晚8时多,一个富家子开着改装过的三菱跑车,在杭州闹市区撞死了一个风华正茂的优秀青年。在过去的10多天时间里,这起原本并不复杂的交通案件却逐渐演变成国人皆知的公共事件。
事实上,类似的交通事故在每个城市都时有发生,但在“57”飙车案中,跑车、“富二代”、漠视生命、高官背景等词汇又一次拨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警方对肇事车时速“70码”的草率认定,又促使事态升级,由此衍生出“警方不公”的质疑。
于是,有关权力庇护的传言,在公众中开始扩散开来。
这起并不复杂的交通案件,究竟是如何上升为一起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的?
5月7日晚8时08分许,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计算机硬件工程师谭卓由南向北行走在杭州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区门前的人行横道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红色三菱跑车撞死,留下了老无所依的父母,以及正准备跟他结婚的女友。
致命的飙车 事发当晚,谭卓刚刚和同事们一起在西城广场影城看完电影《南京!南京!》,正独自走在返回居住地的途中。谭卓租住在竞舟路上的金成花园,离事发地点不到500米。
看完电影,谭卓是和同事刘盛焜、陈希冲一起走的。刘盛焜说,因为电影看得很压抑,散场后,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后来我问,我该怎么回去?租公共自行车还是坐公交?——谭卓住金成花园,这一带他很熟,他托着腮说让他想想最近的租车点在哪里。最后他说,都有点远,还是坐86路公交车吧。”刘盛焜对记者回忆。
在离西城广场不远的86路公交站,刘盛焜先坐车离开了。谭卓与陈希冲一起走,走到文二西路古墩路路口,陈希冲也与谭卓分开了。对于后来发生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
本报记者多次前往事发路段观察。西城广场影城距谭卓租住的金成花园大约1.5公里,中间隔着两个十字路口。从文二西路古墩路路口到竞舟路路口,只有一个公交站的距离。
自西向东方向行驶的86路公交车竞舟路路口站在竞舟路的东侧,记者判断,谭卓在古墩路路口和同事陈希冲分开后,选择了步行回家。当他行至南都德加西区公寓门前,正准备穿过人行横道去文二西路北侧时,肇事者胡斌驾驶的红色三菱跑车疾驰而来……
肇事者胡斌,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高职班二年级学生,一个有“前科”的飙车族,狂热的改装车爱好者,杭州F2卡丁车大赛个人和团队双冠军。
由于这场车祸发生在市区,目击者众多,惨剧发生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目击者纷纷通过网络等途径声讨肇事者,杭州当地一个网络论坛就出现了一篇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并附有现场照片,引来大批网民留言。
根据5月8日当地媒体的报道,多位目击者称,“人飞得像两层楼那么高,然后在空中翻了几个跟斗。都以为是保险杠在空中飞,结果飞下来之后看到是一个人。”“人掉下来后,离斑马线已经有20多米远了。”
对于肇事车是否改装,事发当晚一位目击者称:“这个车的排气管一看就知道是改过了的——那种飙车的感觉。”
引起争议的事故通报会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警方对肇事车“70码”的草率认定,又促使事态升级。
5月8日下午2时,杭州市西湖区交警大队召开事故通报会。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称:“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车速为“70码”。
“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至于行人当时行走的确切位置,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谁都不能避免越过双黄线的!”“没有飙车这一说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西湖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国甫一开口,现场顿时哗然。
对于谭卓是否在斑马线上遇害,警方不置可否地表示:因为现场没有摄像头,所以没有办法认定。而面对“70码的车速有无可能将死者撞飞5米高、20米远”的疑问,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了一段距离。
网友纷纷质疑:对于经常超速的肇事者及其同伴的口供,当地警方毫不犹豫地予以采信;而被害人是否走在斑马线上,却需要进一步调查,为什么?目击者的证言,警方为何不采用?“两者的待遇,相差为什么如此之大?”
肇事者5月7日晚上撞了人,5月8日下午警方召开情况通报会。5月8日晚上,肇事者才被刑事拘留——而且,这是警方在杭州市市长作了“重要批示”之后才做的。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谁见过先开情况通报会,然后才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办案程序?”
“有背景”的遐想 警方的上述说法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了轩然大波。“70码”的说法,成为民众质疑有关部门公正度的“导火索”,造成了网民对事件背后权钱交易的无尽遐想。
当地媒体刊登的一张车祸现场的照片显示,肇事者的同伴在出事后还勾肩搭背、嬉笑如常,这进一步激起了众人的义愤。目击者称,他的同伴还给肇事者家属出主意,要“赶紧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到底该怎么处理”。一位黑衣中年女子躲到了一边,不断按着号码,捂着嘴小声说着。直到三菱跑车被拖走,警车也开走了,她的电话还没打完,“至少有40分钟”。闻讯赶来的七八个小伙子,一直等在旁边,叼着烟,大口地吐着烟圈。
种种细节让网民判断这些人“有背景”,担心这起交通事故会在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下不了了之。于是,网友和杭州市民在自发悼念谭卓的同时,对肇事者展开了“人肉大搜索”。
搜索的力量 通过搜索现场肇事车的牌号“浙A608Z0”,人们发现,肇事的三菱跑车有数次超速的“前科”。
当地官方网站“浙江在线”去年12月1日《“嚣张”改装车市区耍漂移,交警表示发现一辆抓一辆》的消息披露:当天在杭州建国北路乐购超市附近,有辆改装过的跑车在路面上“嚣张”地玩起了漂移。就在驾车人准备离开时,恰好巡逻的交警路过,这辆涉嫌改装的“牛车”被拦下了。
消息称:“记者随后在车辆违章记录里查询到,这辆车牌为浙A608Z0的跑车在11月27日曾在艮山西路与机场路口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该则消息的新闻图片也正是此次肇事的三菱跑车浙A608Z0。
此外,网民还曝光了胡斌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等个人信息在内的相关资料。胡斌的QQ空间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空间的相册里,车牌为浙A608Z0的三菱跑车占据了大部分位置。空间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凌晨2时49分更新为:“一片空白,闯大祸了。”也正是这一“更新”,让网民们质疑:胡斌在肇事后没有在第一时间被刑拘,“他竟然还能上网”。
于是,更多的传言在网民中扩散开来。杭州市新闻办为此专门辟谣,称:“网上所传有关翁振华的说法,经核实,此人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其父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杭州市公安局此前还发布消息称,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然羁押在看守所,胡斌已被释放的说法纯属谣言。
“网络侦探”的数学题 此外,网民还找到了一年前当地报纸对肇事者胡斌的报道:“飙车手町町,大二学生,"飙龄"3年”。当时化名“町町”的胡斌对记者表示:“一天不出去拉一圈,手就会特别痒。”“高三那年刚接触飙车的时候,我曾经把富康车开到了190迈。当时,车子上还坐了4个人。我这个还不算厉害的。我有一个开法拉利的朋友,高速上跑到320迈,看到前面交警巡逻车时,就慢了下来。然后,又突然加速,警车反应过来时,我们早跑得不见踪影了。”因为飙车,2007年,胡斌被开出了10多张罚单。
面对记者问及“就不怕发生事故,不担心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吗?”时,町町选择了回避。
此外,网民不仅关注案情通报,也重视分析案件细节。几乎没有人相信肇事车的车速只有70码,网友们运用各种知识推算出车速。一位网民用视频剪辑软件分析了电视台公布的监控视频,得出结论是时速118.8公里。“时速118公里虽说是个估计与换算值,但从视频上看,这车真的很快。”
另一位自称“最保守计算方法”的网民计算后说:“受害者被撞飞起5米高,则受害人从被撞离地到坠地共用时间2×√(2×5/9.8)=2.02s,起飞方向速度为9.8×2.02=19.80m/s,受害人被横向撞击运动距离为50米,可知受害人水平运动速度为50/2.02=24.75m/s,则受害人被撞飞时的合速度为31.69m/s,合114.1km/h。以现场目击者叙述为依据,受害者先被撞飞起来,然后被前风挡继续撞击并且风挡完全破碎,可知碰撞性质为完全非弹性碰撞,即人车分离时人和车具有共同速度,即便以水平分速度计算,跑车时速保守计算也在89公里以上。”
爱好赛车的作家韩寒也在博客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是7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这样的马路,视觉上是不会让人产生"快"的感觉的。这台车原厂的刹车配备非常的顶级,是准赛用的级别,100公里的速度刹车到0大概需要35米,车辆撞到人以后过了50多米才停住,我们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那速度应该是在每小时120公里左右的。”
改装同样没有太大的异议。2008年12月2日,胡斌本人就曾在网络上发帖承认,自己的三菱EVO9曾“小改一下下”。
“我们不仇富,但是痛恨不公” 如今,“70码”已成为继“躲猫猫”和“俯卧撑”之后的又一个网络流行语。5月10日,网友在“互动百科”上创造了一个“新物种”——“欺实马”,用以比喻警方公布的“时速70码”。欺实者,欺骗诚实大众也,以表示对“时速70码”结论的质疑。如今,“70码”已被做成了网络头像、签名,并登上了文化衫。
对于70码的说法,韩寒在博客中评论说:“为什么交警部门能快速得出70码的判断,仅仅是因为肇事者说70码。70码正好卡在超速是否达到50%的一个区域内,如果超过了75码,那性质又不一样了,这其中可能有对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比较熟悉的人在指点。”
韩寒说:“我认为,这起事故的关键并不是所谓的富家子弟和老百姓的对立面的问题。这件事情重要的是肇事者和其朋友表现出来的个人素质以及交警部门的奇怪认定。”
在文二西路事发地点附近,一位杭州市民对记者表示:“其实,肇事者的家庭背景并不重要,比他们有钱的人比比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事情发生后,能不能得到公正、公开的处理?这一点严重影响着我们的安全信心。”一位网民在当地一家论坛表态说:“我们不仇富,但是痛恨不公。”
中国社科院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何帆认为:“这次事件大家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其实是公众焦虑情绪的体现。”
何帆表示:“大家担心事情得不到公正的处理,所以需要把事情搞大!但如果每次事件都要搞大了之后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那么大家就会觉得一遇到事情,就非得搞大才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人们有理由高度关切的是,在这起飙车案中,草率的“70码”抹杀了政府机关多少公信力。即便在事情尘埃落定后,这也足以成为政府部门应对公共事件的一个镜鉴。
“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位城市管理者最重要的职责。谭卓的不幸遇难,我作为市委书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谭卓的不幸遇难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谭卓的父母及亲友表示最诚挚的慰问!”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日前在和网友聊天时表态,杭州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并且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
飙车,潜在的马路杀手 “阳光青年”谭卓的死,促使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超速驾驶的力度。市民们希望,飙车现象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当地严查非法改装车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改装机动车、机动车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告》,明确表态:公安交管部门对于非法改装机动车、摩托车、工程运输车等各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做到依法从严查处。
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视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通告》要求,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必须立即自行恢复原状。不恢复原状的,一经查获,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敦促有超速违法记录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必须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未主动接受处罚被现场查获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开通了举报热线,“欢迎市民提供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反馈。凡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网友号召曝光飙车路段 杭州一家高档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杭州喜欢玩车、飙车的人不少,龙井山、梅岭路是他们的“最爱”。类似于发生事故的文二西路的晚上人、车相对稀少的地带,飙车族也喜欢去。
“我晚上走在街上,就算没有飙车,看到车来车往,心里也慌慌的。”一位杭州市民表示。飙车的轰鸣声经常吓得路人躲避。“那些明显经过改装的大马力跑车,为何始终能在公共道路上狂飙无阻?”
在当地一家网络论坛上,有网友号召,“把你们看见、听见飙车的地方都列出来,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告诉这些无视生命的人,别总是把"速度与激情"当作没用的理由。我们不要这样的飙车。”
改造动力会导致刹车失控 一位汽车技师告诉记者,看是否改装车,一听声音,二看外观,这两点都很容易辨认。他表示,有“轰轰”巨响的,肯定不正常,这是改装中加大处理排气管径宽所引发的声音。“具备赛车的性能,在城市道路上跑,极具危险性。一个不留神,油门踩得深一些,可能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这位汽车技师表示。
顶级动力改装的效果,可将发动机额定的输出功率提升60%~70%。但是,改造了动力系统后,会导致刹车盘制动力不足,散热不够,从而出现刹车制动力瞬间衰减的情况,给长时间驾驶或者紧急情况下驾驶人员的处置带来很多不可控因素。
在日本,车辆改装之后,必须通过相应的技术检测,才能获准上路。而在香港,不是原厂的改装都被判定为非法。
“飙车族”正在壮大 近年来,飙车行为开始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出现,电影《头文字D》中展现“汽车漂移一族”的飙车场景常常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北京出现过“二环十三郎”,这是一个群体的代名词,即车主用13分钟飙完北京整个二环路。在上海,一些高架道路由于路况较好,也成为飙车的主要场所。
“人人心中都有开快车的欲望,那是种失重的快感,就像要飞起来一样。”一位汽车技师告诉记者。尤其是路况较好的地方,有些跑车能飙到120码以上,而城市道路一般限速在50码左右,最高也不过80码。
去年5月,世界第一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正式通车后,很快就成了飙车族的天堂。大桥限定的最高时速是100公里,但在大桥开通后的一个月内,超速违法总数已达4200多起,超速过百的达到140起。
去年5月16日上午8时22分,温州乐清人连某驾驶浙C牌照的宝马车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创下了204公里/小时的超速纪录。这位飙车王也因此被吊销驾驶证,是杭州湾跨海大桥历史上首位因超速而被吊销驾驶证的司机。
个人的“飞翔”危害公共安全 无节制的狂飙,酿造了一幕幕惨剧。去年3月18日晚6时45分的杭州闻涛路,一对30岁出头的小夫妻正在散步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黑色马自达6汽车撞死,丈夫甚至被撞入钱塘江中,留下了一个5个月大的儿子,以及伤心的老父母。按规定,闻涛路限速40公里/小时;但据目击者称,事发时,肇事车速至少在100公里/小时以上。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与车速有关的交通事故,已经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80%,社会上将飙车的人称为“飙车族”。他们把汽车当做宣泄的工具,三五成群,在宽敞的道路上踩下油门,追求“飞翔的感觉”。
但在公共道路上,人们需要的是出行的安全,而不是赛车的紧张刺激。想当“十三郎”,可以去专业的比赛场地,而不能在公共道路上挑战脆弱的生命。
法律上有无“飙车”的概念? 杭州市公安局在其新闻通稿及新闻发布会上,都避免使用“飙车”这一说法。《现代汉语词典》对“飙车”的解释是:“开快车”。这意味着,只要是超速驾驶就属于“飙车”,无需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互相追逐等前提。
北京律师程存秋在其《公路飙车行为法律分析》一文中,将“飙车”定义为“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以超过最高限速行驶,通过相互高速追逐、穿插车道等进行竞技或比赛的行为”。
虽然“飙车”一说没有列入《刑法》,但早在2006年,杭州市就出台了《关于禁止机动车飙车的有关法规》。记者找到了一份2006年4月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机动车飙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该《通告》对飙车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
前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依法批准逮捕。不过,一些疑问依然存在。
“那40分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黑衣中年妇女给谁打电话了?”“看看这些号码有没有敏感部门敏感职位的人?通话时间有多长?”网民号召,要求官方对那40分钟的情况组织调查。不过,这些要求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2008年12月7日,肇事车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违章超速,时速高达210公里,而限定时速为120公里,超过了50%。人们纷纷质疑:“超出50%就要吊销驾照,交警既然有记录,为什么不早把车主的驾照吊销?”“该车已经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用210公里的时速创下了纪录。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次事件是怎么处理的?” (记者曾向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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