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部门要对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而选择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须远离人口集中的城区。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已制定出台《安徽省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密切接触者,应接受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为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的7天时间。《方案》指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市级应设立可容纳100人以下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县级设立容纳30人以下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选择相对独立、远离人口集中的城区(闹市)的建筑如宾馆等。
《方案》要求,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日对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访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等),详细记录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医学观察期满,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并由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此外,省卫生厅还同时出台了《安徽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陈哲)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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