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井涛
东方早报记者李淑平实习生宋国伟
一物业公司保安,为筹赌资,以一次性缴纳停车费优惠为名,诈骗50余名业主10万余元停车费。日前,犯罪嫌疑人戴某以诈骗罪被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鉴于其所属物业公司在停车费收缴管理上存在漏洞,宝山区检察院已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改。
宝山区祥藤国际广场由三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008年3月的一天,在该广场2号楼办公的张女士,被物业公司负责收缴停车费的保安戴某叫住。“如果一次性缴三个月、或者半年、一年的停车费,我们会酌情优惠的。”听到戴某这样说,张女士心动了,与戴某商定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的停车费,并于2008年3月、7月、9月,分三次交给戴某5800元停车费。但是她并没有拿到物业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而是拿到了戴某手写或电脑打印的收据。
2009年1月4日,张女士拿着三张停车费收据来到物业公司换取发票,同时遇到多名同样来换发票的业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胡先生顿时起疑,因为公司规定停车费只能一月一收,且必须立即上交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出具发票给负责收费的保安戴某转交业主。联想到戴某10天前就请了病假没来上班,他觉得事情不妙,调查后发现戴某已经收取了51名业主停车费共计10万余元。而此时的戴某怎么也联系不上了,公司遂报案。一个月后,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鉴于三湘物业公司停车费收缴管理上存在漏洞,宝山区检察院向其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堵漏建制。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