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新建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经上级批准解散(下称:关破),其怀孕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本次生育医疗费。
这意味着,女职工怀孕期间,企业倒闭了,只要已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同样将享生育医疗待遇。
据了解,用人单位要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关破企业职工应当在生育后1年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核销。办理时,须提供《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原件、计划生育证、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本人存折复印件及指定医疗费核销拨付账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