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21 04:4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初步查明挪用公款3500万元,收受财物278万元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刘宇)今天下午,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廷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缴。
省纪委同时就此专门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孙廷容1964年12月出生,原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经查,孙廷容在担任省水利厅水电中心主任兼省水电公司经理以及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省水电公司农网改造专项资金3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获利5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错误,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孙廷容还通过农网建设改造等工程发包和农网改造工程材料招标采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278万元和价值28万元的本田轿车一辆,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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