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爱好独特 卧室藏港元百万
张笑
卧室内搜出221万港元,还硬着头皮说是自己的工资,放在家里是个人的爱好……5月19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被控受贿50余万元人民币在越秀区法院受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黄鹏翻了供。他称221万港元中有一部分是受贿所得,而另外的176万港元都是自己多年的积蓄。据此,越秀区检察院遂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起诉。昨日庭上,黄鹏坚持“积蓄说”。他表示这笔钱,包括其父母和开眼镜店的弟弟给他的钱。其父母在2000年退休后,每人每月分别有8000元和4000元的退休金,其弟的眼镜店每个月也有一两万元的收入。被告辩护律师称,黄鹏家庭的收入换算后不低于221万港元,这些钱不存在来源不明。当公诉方多次询问为何不把钱存到银行而放在梳妆台等处时,黄鹏面不改色地强调:“这只是我的个人爱好。”摘自5月20日《新快报》
我不懂生意。报社旁边就有一家眼镜店,每次路过的时候,总是门可罗雀。看了这篇报道,才知道眼镜店如此赚钱。恨自己,咱咋没有个开眼镜店的弟弟呐!不过咱有个这样的弟弟也没用。人家的弟弟和父母太大公无私了,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黄鹏,咱家也没有那么多“雷锋”。不过黄鹏在法庭上谈“个人爱好”能面不改色,倒真让人佩服他那份心理素质。
近阅收藏家赵汝珍的《古玩指南》,其中谈到古董生意的秘密时称,“古玩为昔日卖官买缺之媒介,官场中所必不可缺者也……一般谋差求缺之辈,必于古玩求出路,不精熟于古玩,能于官场中立足耶?”这不就是所谓的“雅贿”吗?清朝时地方官和京官不能私下结交,而官场行贿也就更加隐蔽了。具体如何操作呢?赵汝珍书中称,“如卖缺者以不值一元之破铜烂铁送至古玩铺,索价万元,而求缺者即以万元置留,如此转折,则受贿买缺之形迹悉泯,任何奏参,任何调查,亦不可得其犯法之实据。”黄副局长看来没有读过《古玩指南》,就是读过想必也会不屑。用得着费那么大劲吗?我弟弟是开眼镜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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