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当事人定开庭时间、地点,让当事人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现场收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这样的巡回审判方式对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来说,已经不再陌生,因为他们推行巡回审判已整整10年了。
张家的狗把李家的孩子咬了,王家的大石头堵住了孔家的过路通道,这些纠纷在房山法院副院长王军武看来,虽是“鸡毛蒜皮”,但却不可忽视,它可能造成双方世代的仇恨,消除不了,无形中会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王军武今天告诉记者,通过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在基层、开在家门口,能够拉近群众和法院的距离,是司法为民的直接体现。
同时,在百姓中间开庭,也是一次普法宣传。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谈到巡回办案的范围,房山法院长沟法庭庭长张仲健解释说,从当事人角度看,需巡回办理的案件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具有老弱病残情形;从便民角度看,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均在巡回办案范围之列;从案件性质看,在法庭辖区有重要影响的案件、有重大普法意义的案件也在巡回办案之列。
张仲健说,在审判结束后,法官们会向旁听的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把办案变成普法宣传,提高辖区百姓的法律意识。
房山法院河北法庭管辖区面积大、山多,人口居住分散,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根据这一特点,河北法庭于1999年8月启动了“巡回法庭”办案车,每周二组织干警到所辖村镇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案件。直到现在,周二巡回办案的传统一直没有变。
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庭长沈波介绍说,“近期我们将采取一些新的举措方便群众。将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因为这两个月份分别是春耕和秋收季节,村民很忙,我们将把每周固定巡回一次增加为两次。”沈波向记者透露说。
对此,沈波还有自己的困惑:“巡回法庭出去审案一次就要2到3个人,而河北法庭只有9个人,巡回审判每周增加为两次后人力上是否能够有效保障,我还比较担心。”但是,沈波表示,他们会积极克服困难来做这件对老百姓最实在的事。
据统计,河北法庭“巡回法庭”办案车开行10年来,到乡镇所在地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共计430余次,入村开展法律宣传320余次,就地审理案件并就案讲法350余件,接待咨询群众18000余人次,为当地政府解决疑难问题120多起。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