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将迅速拆除坍塌高架桥
据新华社电 21日,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方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市政府当日对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工程”)发出正式通知,宣告收回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权。
刘方告诉记者,双方事先签署的合同约定,施工方如果超过3天不能完成进度要求,株洲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有权收回爆破拆除工程权。
5月17日,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在机械拆除过程中,部分桥体发生坍塌,导致9人遇难,16人受伤,24辆汽车损毁的严重事故。上市公司“南岭民爆”控股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5月20日,本是株洲市与“南岭工程”约定对红旗路高架桥实施全面爆破拆除的日子,但是,直至21日下午,新华社记者在株洲红旗路高架桥看到,2000多米长的高架桥依然摇摇欲坠地存在着。
刘方告诉新华社记者,收回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权,其原因一是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二是“南岭工程”一批高层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被依法逮捕。从法律、技术等各方面考虑,“南岭工程”都已经不再适合承担这一施工任务。
事故原因尚待调查
对于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其根源究竟是爆破拆除工程存在问题,还是桥梁本身存在缺陷,或者由于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不力等其他原因酿成惨祸?刘方说,对于事故原因的认定,一切有待联合调查组的结论。被确定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赔偿义务。
又讯 前晚,株洲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通报了“5·17”事故及处置情况。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在会上说,“5·17”事故带给株洲三个方面的教训,他强调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解除原有施工单位合同,按有关程序确定新的施工单位,迅速恢复施工。
(《潇湘晨报》供稿)
遇难者名单公布
本报讯 (特派株洲记者文远竹、胡利)本次塌桥事故中,24辆车损毁,却只有9人死亡。5月19日株洲市政府第3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死亡10人”,被身旁的工作人员提醒后,又改口说“共死亡9人”。这不禁让广大网民对遇难人数产生质疑。
昨日,记者从株洲市政府获知了9名遇难者名单:陈志明,男,35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瑾宜,女,7岁,陈志明之女;李雪峰,男,41岁,湖南益阳人;佘志华,男,22岁,长沙市望城县人;周志敏,男,40岁,株洲市云田乡人;余勇,男,35岁;杨志国,男,39岁;邓可辉,男,28岁;陈亮凡,男,30岁。
拆桥队既无资质也无技术
本报讯 (特派株洲记者文远竹、胡利)昨日,记者从湖南株洲市政府获悉,经专案组调查,承担株洲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的拆桥队以挂靠的方式,揽得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的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拆桥队既无资质也无技术。
据调查,4月27日,包工头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民爆工程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民爆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86号,89—108号桥实施拆除爆破。红旗路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被捕的9人中,程继昂的身份最引人关注。程继昂是长沙市望城县人,曾在长沙以及附近区县承包过装修、土建工程施工。承包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是程继昂第一次参与这样的高技术性工程。在程继昂的施工队中,技术员根本就没有拆除高架桥的经验,以致桥面出现裂缝时,不仅仍要求施工人员施工,而且也不要求实行交通管制,以致灾难发生。
株洲市政府4月30日发布的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标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为唐信来,技术负责人为付新贵,专职安全员为罗辉。毫无资质的程继昂与南岭工程以何种协议方式获得工程承包,至今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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