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2日电 (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3·13”较大建筑坍塌事故处理结果,4个事故责任单位和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2008年3月13日,在由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投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施工总承包、“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具体施工、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的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建设工地,发生了1起死亡4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近150万元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陕西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宝鸡市相关部门组成的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3·13”建筑坍塌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等进行了调查,提交了调查报告。
据调查,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质量不合格,劳务人员盲目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支架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主要原因是:隐患整改不力,施工秩序混乱,安全管理不严;次要原因是:培训工作薄弱,严格监理不够,工期比较紧张。根据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综合因素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较大责任事故。
依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和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门寺工程监理部等4个事故责任单位和9名事故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