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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新版权法案丧钟为谁而鸣

  某天清晨,当您打开电脑,一封来自专责追踪非法下载行为的组织“Hadopi”的邮件将映入眼帘。该邮件指称您之前进行了非法下载活动,要求您停止这种行为并安装过滤软件。您或许会不以为然。几天以后,另一封类似的挂号邮件寄来,在信中,“Hadopi”组织再一次要求您立即停止非法下载活动。
您若对此仍不予理会,不久以后便会发现自己的网络链接被全部切断了。经过询问服务提供商,您将被告知,由于进行了非法下载活动,网络服务将被暂停一年,并且在此期间仍必须支付上网费用。

  此类事件绝非天方夜谭,这部号称历史上最严厉的打击网络非法下载的版权法案若能得以实施,不仅标志着法国网络盗版时代的彻底终结,截止网络服务更是宣判了非法下载者们网络生命的“死刑”。

  打击网络盗版法案的出台并非事出无因。在网络盗版现象泛滥的今天,法国政府及总统萨科齐本人都极力宣传新法案能对音乐和电影业产生革命性的挽救作用。不过,新法案的出台可谓一波三折。早在4月9日,法国国民议会就曾将其否决。这次是在总统萨科齐的坚持下,议会重新进行了投票并最终通过了这一法案。

  现代社会,上网是广大网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网络获得知识更是信息时代民众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根据这项法案,人并不需要指出确实的证据,便可在两次通知过后要求服务商切断涉嫌非法下载用户的网络链接。这无疑是在未经司法终局裁决、未经充分举证的前提之下剥夺民众的基本权利,无异于为了防止犯罪而将他人事先关入监狱。另外,整个处罚过程并没有给予民众充分的自我救济机会,“Hadopi”组织的处罚决定一旦作出,不服者即使诉诸法院,网络服务也不会自动恢复。4月21日,欧洲议会就曾警告该法违反《欧洲人权公约》,并明确表示禁止在没有司法终裁的前提下剥夺公众的基本权利。因而,法国政府执意通过该法案,不仅要直面国内社会党向宪法委员会提起的违宪审查申诉,还必须正视与欧洲议会之间的人权冲突。

  从技术上讲,该法案很容易被网络盗版者加以规避。由于技术手段仅能追踪IP地址,政府组织并不会继续纠查在该网络地址之下是谁进行了非法下载。所以,在多人通过路由器分享同一网络账号的情形下,账号所有者可能将无辜地受到封号处罚。许多艺术创作者和作家在法国议会进行表决之前就对其表示明确反对,认为新法的通过将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创作。

  打击网络盗版法案对于大力游说法国议会的业界人士而言十分美味,但是对其他人却可能因此消化不良。该法案的意义是划时代的,但绝不是最好的。其不仅标志着国际音像传媒巨头对网络环境非法下载行为的深刻回应和全面反击,更意味着精神产品供需双方新一轮角力的开始,但是,该法案在适用上存在着严重软肋。

  在这场娱乐产业和网络用户的博弈之中,前者获得了暂时性的胜利。不过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不是人对盗版行为的胜利,而是网络用户的失败;不是立法本意的正常表露,而是利益集团游说的直接结果;不是艺术家与创作者权益的保障,而是企业界商业利益的作祟;不是对知识资源进行的合理分配,而是利益天平的过度倾斜!法国版权新法案的通过将使得传统版权法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版权法通过保障创作者的经济回报而丰富社会文化市场。但新法出台前后所展现出的趋势,是这些归属利益正从创作者向生产、制造和销售这些作品的娱乐传媒公司进行急剧转移。

  版权法依靠其内在的制度设置来平衡原创作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文化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支付合理报酬、实现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双赢才是最佳的价值配置结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文化消费者长期利用网络无偿获取原创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做法诚然不可取,但是,网络盗版现象的成因是复杂的,人们关于数字媒体产品所有权的道德、伦理与法律认知,在科技发展的驱动之下越来越难以简单定论;非法下载也绝不仅仅是一场对于获取免费产品的狂热,而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娱乐产业现行商业模式的失败。在通过网络分享音乐已经成为当下时尚的年代,唱片公司显然不能坐等非法下载的自动灭亡。苹果公司“Ipod+iTune”付费音乐下载模式的风靡并不是偶然的,这种创新已为电影公司拓展未来市场提供了新思路。无论如何,将网络盗版泛滥带来的一切恶果皆归因于网络用户,并对其课以严厉惩罚的法国版权新法案必定不是版权法的一个成功尝试。

  法律必须在众多的利益主体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点。一方面,版权权利人的劳动成果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否则他们将无以生存;另一方面,民众有着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网民之中主力的年轻一代支付能力虽然有限,但该群体所蕴含的巨大市场所能够带来的商机也正是权利人实现自身价值的保证。尽管代表了大公司利益的法国版权新法案意在通过对非法下载者进行严厉处罚来控制网络盗版的泛滥,其初衷在于保护版权人,但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此手段因有违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可能会使网络文化消费市场严重扭曲。届时,不仅非法盗版被禁止,合法的网上冲浪也会受到严重威胁,网络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萧条。因噎废食的做法并不可取,这种法律上不分青红皂白的处罚最终将可能导致娱乐业的停滞不前和网络界的终结。科技是一把双刃剑,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才能拥有最广阔的市场。是保有落伍的思想、沿用过时的经营模式、遵循严苛的法律,还是跟上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步伐倡导文化创作、繁荣文化消费、制定适合于网络信息时代的版权制度,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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