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缙云县以提高规划的战略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为目标,以构建层次较为分明的“十一五”规划体系为主线,从加强规划综合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和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规划编制行为,切实改变规划多头管理、各自为战局面,初步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规划综合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管理机构抓改革。为改变规划管理和编制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各吹各的调的混乱局面,缙云县从建立统一的规划领导和管理机构入手,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发改局、建设局、经贸局、国土局、环保局等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规划工作委员会,规划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和审查各项重大规划的编制与调整;做好规划指标和区域空间的协调衔接;加强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等。规划办负责规划立项初审,提出年度规划编制计划,规划的衔接、协调和评审组织,经费的日常管理等。
出台“二项”配套政策抓统筹。为保证委员会和规划办能正常开展工作,履行好职能,缙云县一方面及时出台了《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理清了规划体系,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立项、衔接审核、咨询论证、审批发布、实施监督程序,使委员会和规划办开展工作有了政策依据,促进了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规划编制的质量。另一方面制订下发了《缙云县规划编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规划经费的使用原则,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和内容、经费的计划编制和申请拨付、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等,赋予了规划办规划编制经费统一管理权、经费使用审核权,改变了过去规划经费管理无序局面。
突出规划工作“三性”抓规范。一是统一性,即规划编制实行统一计划管理。首先,由各部门在每年9月底前向县规划办提出规划编制计划申请;其次,由规划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对接;再次是对审核后的规划由县规划办进行梳理汇总,明确责任单位、规划对象及主要内容、年内工作目标、编制方式及经费预算;最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定,下达年度规划编制计划。二是公开性,即建立健全规划咨询论证制度。所有规划均按规划内容的涉及面,召开不同层次的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给予补充、修改和完善。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专家的建议意见。规划组织论证后,编制责任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时组织修改完善,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查。三是严肃性,即规划审批严格按程序操作。发展规划纲要经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空间规划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审批;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发展和改革局与编制责任单位联合提交县政府审批发布;一般专项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县级专项规划的子规划,由相关部门审批发布,报县发改局备案。
落实“四项”工作举措抓重点。一是开展规划前期研究。规划的前期研究深度,事关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高度重视重点、重大课题调研,县主要领导身体力行带头搞调研,每年完成一、二个重点调研课题,县发改局专门建立了重点课题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针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年初下达课题调研计划,开展专题研究。二是着眼规划融合协调。首先,做好“十一五”规划纲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空间布局研究,并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做好衔接;其次,注重专项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对接,解决规划项目落地难问题;第三,关注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提高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重视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的实施评估是长期以来的一个薄弱环节,“十一五”以来缙云县开展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特别是对“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的评估,全县各部门上下结合做了大量评估工作,对“十一五”以来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为下一步完成纲要目标提出了建议意见。四是促进规划成果利用。规划的作用在于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描出蓝图,带出一批项目,规划成果的充分利用是编制规划的根本目的,在经济建设中合理利用规划成果、依规划办事,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是我县始终坚持的做法。如缙云县行政区划的调整、县城三区互动格局的形成,均源自于《纲要》的战略指导。
把好编制程序“五关”抓管理。一是把好立项审核关。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规划编制依据、领域及科学性进行立项审核。重点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功能布局、公共服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使编制出来的规划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财力的依据,并为企业决策、民间投资提供参考。二是把好前期研究关。列入年度编制计划的规划,要求编制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把规划前期工作做深做实。三是把好委托编制关。对委托编制的规划,所需编制经费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编制承担单位;所需编制经费在二十万元以下的,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择方式确定编制承担单位。四是把好衔接审核关。成立由发改、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规划衔接审核小组,负责各类规划的衔接审核工作。重点对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发展任务、区域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平衡等进行衔接审核。五是把好监督公开关。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对各级各类规划规定的各项控制性、强制性指标以及禁止性、限制性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使之成为约束社会公众行为的准则。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网站——《学习与实践》网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