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大哭 |
2007年的邓玉娇(QQ视频截图) |
在恩施优抚医院期间的邓玉娇(电视截图) |
邓玉娇内裤上留有强奸证据
律师进看守所会见后求助母校西政
跟踪报道
邓玉娇刺官案
“邓玉娇刺官案”5月10日案发后,北京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免费担当了该案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两位律师17日到达巴东后,经过3天等待,终于接到巴东县公安局同意他们会见邓玉娇的通知,并于21日上午和下午两度在巴东县看守所见到邓玉娇。会谈结束后,律师告知记者,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案发当天邓玉娇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取——已距案发11天之久。
“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5月21日下午,在会见完邓玉娇后,夏霖情绪突变,当众抹泪。他表示,这个证据足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
律师大叫“丧尽天良”
夏霖说这番话是在第二次会见之后。2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他和夏楠进入巴东县看守所,与邓玉娇第一次会面。一直到中午12点20分,会见出来,夏霖向在现场等候的媒体打出“顺利”的手势。他没有透露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他表示,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
下午2点半,两名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向西南政法大学求助
在看守所门口,夏霖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胸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胸罩均为纱质面料,比较光滑。”
“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她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夏霖说。
质疑警方不去取证
据两位律师说,在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说,案发当天她一直被羁押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并没有被送到巴东县派出所。5月12日,警方把她直接从野三关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因此,她当天的内衣内裤一直没有换。
到医院后,邓玉娇因为要换医院的病服,她换下来的内衣包括外套就全部交给了母亲。到现在为止,她的衣物还在母亲张树梅家中——但到记者截稿时,警方并未到她家中取证。
因为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夏霖说:“我要求他们(警方)立即去取证,但他们不给明确答复,说要请示领导。他们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时封存这份证据,根据我的职业判断,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公安局长不作回应
21日,本来张树梅应等待律师会见邓玉娇完毕。但记者看到,上午,张树梅一直等在看守所门口,然而到中午吃饭时,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随后赶往了野三关镇(3个多小时路程)。
张树梅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我询问了女儿相关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21日晚8点40分许,夏霖从巴东县刑警队报案出来后,召开了现场发布会。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说,现在还不方便说。
记者就“关键证据”一事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对律师当天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
综合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
最新消息》》
重要证据已灭失
昨晚截稿前,前方记者传回最新消息:
■夏霖说,巴东警方于昨日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虽然如此,夏霖表示,对于案件的发展,他仍有信心。此外,夏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于昨日从北京又增派了两名女性律师来到巴东。夏霖表示,这是鉴于案件的特殊需要。
■昨日凌晨两点多钟,巴东县政府的官方网站突然发布了该案最新公告。公告内容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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