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惊现千元商品房》追踪 “千元房”未报税休想拿房产证
市财政局表态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改房也要“先税后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 伍慧精) 日前信息时报对“海珠区千元房”进行追踪报道,初步结果显示,成交备案均价1173元/平方米的3宗住宅属于重新申办房产证的房改房,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对“千元房”契税申报问题作出答复。
房改房也要“先税后证”
调查发现,原广州市海运局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以协议合同的方式向广州广源开发公司买下晓南街的4栋房产,由于未缴清地价和罚款等原因,一直没能办理房产证。去年,晓南街房改房拿证事宜被重新启动,涉及晓南一街5~8号,晓南一街9~14号,晓南二街35、39号三个部分,并按当时的1173元/平方米房价备案。因此出现海珠区上月的“千元房”备案事件。
晓南街房改房虽然情况特殊,但财政部门强调,“先税后证”政策不会对“历史遗留问题”宽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房地产交易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即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国土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市财政局契税征收分局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上述房产交易在房管局备案后至今仍未申报契税,也就是说,3宗房产交易必须申报缴纳契税,才能办理房产证。
报低价是否正当理由待分析
据了解,房屋契税的计税价格是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宗交易低价避税问题曾引来多方揣测,从初步结果来看,房改房重新办证不属于恶意低价交易,但像海珠区房改房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属于“正当理由”,财政部表示,报税材料没上交,暂时不宜对其低价原因作出判断,待其报税后会参考其上报的材料进行分析,认为合理才予以通过。
如何判断房价是否低于市场价?
财政局:会邀请专业评估公司重新估价
每个区域的楼盘均有一个评估价格,这个评估价格不完全参照整个行政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核税人员在审核报税材料时会参考同一地区其他同类楼盘价格,以及部分变动性数据,对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如发现低价避税情况,财政部门会邀请专业评估公司到该房产重新评估价格。纳税人如以过低价格交易蓄意避税,将按照市场价格核定计征契税。
国土房管局:设定核价环节防二手房低报价
房地产估价系统是结合市场走势分析定期调整的,不会偏离现实价格很远。为防止二手房交易报低价避税,还设定了核价环节,对于申报价低于核准价的,将按核准价格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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