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鹏)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海问题突出。2006至2007年,由于渤海沿岸一些地方政府拆分项目审批、海洋部门违规批准和用海单位违法使用等,违法违规用海面积达189平方公里,欠缴海域使用金48.7亿元。
公告透露,审计署于2008年3月至9月,对环渤海地区2006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天津、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唐山、秦皇岛、沧州、滨州、东营、潍坊和烟台13个市。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审计发现污水处理能力不足,13市“十五”期间计划投入63亿元建设86座污水处理厂,截至2007年底,有14.5亿元没有到位,23座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审计调查的51座已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有18座(占35%)处理后的水质和污泥不达标。2007年,13市正常生产的180户国家重点监控废水排放企业中有41户废水超标排放,其中35户属于石油化工、造纸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户。
2.海域监管比较粗放
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海问题突出。2006至2007年,由于渤海沿岸一些地方政府拆分项目审批、海洋部门违规批准和用海单位违法使用等,违法违规用海面积达189平方公里,欠缴海域使用金48.7亿元。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海洋倾倒废弃物的管理比较薄弱。
3.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
有的单位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缴问题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13市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5.78亿元,占应征额的15%。其中,主管部门和代收单位违规减免2.95亿元,缴费单位欠缴2.83亿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违规使用资金6.07亿元,占审计调查资金总额76.46亿元的7.9%。由于地方财政对环保部门的经费保障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费未按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被挪用的5.3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环保部门经费和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的生产经营。
■审计整改
天津已追缴海域使用金10.9亿
审计调查结束后,审计署将有关情况分别通报给了国家有关部门和13市政府。天津市已追缴海域使用金10.9亿元;辽宁省和大连市两级海洋管理部门,已全部追缴因违规发放海域使用证导致欠缴的海域使用金8836万元。天津、锦州、葫芦岛、沧州、秦皇岛、烟台、潍坊等市加大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追缴力度,有关单位已补缴和归还挪用资金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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