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征地补偿上涨28.9%
本报讯 记者 袁野
昨日,《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现阶段我省征地补偿平均水平为26354 元/亩,而按《条准》征地补偿平均水平将达到 33994 元/亩,平均增长28.93 %。
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对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作出了批正式批复,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云南省在2008年9月和2009年2月两次听取州(市)政府审核上报后,最终确定了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
据了解,《标准》的出台是为解决现阶段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同时为征地提供补偿依据,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标准》是我省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征地行为、强化用地保障、促进耕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生活新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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