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半年多以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司法程序上有了最新进展。前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杀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的付成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
起诉付成励
据检察官介绍,被告人付成励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付成励刑事责任。市检一分院已将此案相关法律手续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检方建议法院
“不予从轻判处”
据检察官透露,检方将在庭审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不予从轻判处”。付成励杀害程春明后,当场拨打电话自首。付成励据此认为,应对其从轻处理。对此,检方予以否认。
这位检察官介绍说,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判处”。但对此,检方解释说,付成励作案前已经想到全部后果,自首是出于“规避处罚”的目的,而非“认罪”,所以不宜“从轻判处”。
经过检方调查,付成励确系因与前女友陈某的“感情问题”而行凶。陈某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此前曾与该校教授程春明发生性关系。程春明生于1965年,生前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授。杀害程春明,付成励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付成励被捕后曾经表示,当时自己脑子一直很乱,也曾想出过“告发”、“殴打”等方式报复程春明。
■被告认罪自称不后悔
检察官介绍说,目前,付成励已经向检方承认了一切犯罪事实,但表示“不后悔”。付成励认为,他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是很正常的”。付成励案发前知道程春明妻子韩某已有身孕,但并未对此感到愧疚。付成励的亲友此前曾表示,他性格很好、很活泼。付成励被捕后,性格仍未改变。
■死者妻子曾口头放弃赔偿
检察官介绍说,被害人程春明的妻子韩某曾向检方口头表示,放弃对付成励的赔偿要求。不过,检方表示,韩某最终是否主张赔偿,将取决于法院开庭后的陈述。韩某曾是程的学生,也是程的第三任妻子,去年10月28日晚6时许案发当时,韩某已经怀有5个月的身孕。
案情回放
案发前,付成励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生,专业为国际政治。被告人付成励在中国政法大学就读期间,因其女友与其分手而迁怒该校教授程春明(陈某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此前曾与该校教授程春明发生性关系),遂起意报复。
2008年10月28日18时许,付成励在本市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端升楼201教室内,用随身携带的肉片刀向程春明的右颈部猛砍。程春明因右侧颈总动脉,右侧颈外、内静脉被砍断,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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