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邱竹实习生朱堂宗)市公安局昨日宣布,我市从6月1日起将新推出一系列便利我市居民赴台旅游的措施。据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吴小沛局长介绍,5月17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在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博鳌论坛期间提出的五项重要对台举措,宣布了八项具体方案,提出“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增加赴台人数,进一步促进两岸旅游双向交流”。
因此,市局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推出系列新举措。
首先将新增受理网点,向全市42个分局、区县(自治县)公安局下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签注的受理权限,以往只能在市局申请,而现在本市公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有资格组团的旅行社出具的正规发票,即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向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目前,公民申请赴台旅游网点已从1个扩大到全市43个。赴台游的审批单位进一步增加。目前市局向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经开、高新、万州、涪陵、黔江、北碚、巴南、江津、合川、永川、南川、长寿19个区公安(分)局下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签注的审批权限,使得审批单位由1个增至20个。
本市居民赴台旅游,无论在区县公安机关,还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公安机关均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为广大市民办好相关证件。
同时,市局已实行了放宽已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赴台旅游限制,已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申请赴台旅游。还新增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亚国际旅游公司、重庆长江国际旅游公司为赴台旅游组团社。加上此前的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我市现在有资格组织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达到5家。广大市民赴台旅游的相关政策可拨打63961944咨询。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