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选聘2823名大学生“村官”
6月1日到6月5日报名,任职期限3年,非公务员身份
本报济南5月24日讯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全面启动。
据介绍,中央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去年我省临沂、滨州两市公开选聘了2500多名高校毕业生,部分市、县也开展了这项工作。从实践情况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后,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改善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按照中组部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除临沂、滨州两市以外的15个市农村基层任职。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报名从6月1日开始,6月底前基本完成选聘录用工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限原则上为3年。聘用期间,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等待遇。聘期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时,可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