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从武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决定对全区各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工作将从即日起开始至年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并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力图从体制上预防和遏制“小金库”产生。
据记者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宁夏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为重点。在各单位100%自查的基础上,对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或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隶属的对外宾馆、培训中心、杂志社等,以及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等开展重点检查。治理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治理行动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奖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自治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