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银行向一商人索赔数千万 称被告在一起金融衍生品投资中担任担保人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申小琦)投资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导致背负了港币9000万余元、2000万余日元的债务。
记者今天获悉,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已将郝某告上法院。
郝某是一名商人,自2007年起投资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一种金融衍生品。
星展银行起诉称,2007年10月,通过其私人理财顾问的介绍,郝某成为星展银行私人银行客户。
其间,郝某同意为星展银行向借款人盛豪特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及资金融通出具《担保及赔偿书》,承诺其将支付及清偿星展银行贷给借款人的所有本金以及各项利息、罚息、花销及费用。
后星展银行于2007年至2008年,以透支方式为借款人购买八份累计股票期权合同,发放两笔循环定期贷款,借款人未能根据相关协议归还上述款项。
截至2008年11月2日,借款人拖欠星展银行本金、利息共计港币9000万余元、2000万余日元。
星展银行认为郝某按其出具的《担保及赔偿书》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故诉至二中院。
记者今日获悉,星展银行向法院提出的保证合同诉讼,现已被二中院立案受理。
据了解,郝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强烈要求延长举证期限,后获得了法院的同意。
据媒体报道,郝某曾表示,她之前在花旗银行的客户经理黄某于2007年跳槽到了星展银行香港分行担任私人银行部门的投资顾问。黄某劝说郝某在星展银行开设私人银行账户。
2007年8月份,郝某在香港的星展银行开设了一个私人理财账户,随后把在香港其他银行的共计8000余万港元的资金陆续转入到星展银行。
之后,黄某开始给她打电话,向她介绍一种叫KODA的投资理财产品。
郝某称,她完全不知道KODA产品背后蕴藏的巨大风险,也不清楚银行在怎样运作她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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