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本报4月27日以《固原侦破今年打黑除恶第一案》为题,报道过的阻拦重点工程建设的清河镇什里村村主任白某、王某、马某、虎某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
固原市六盘山热电厂为国家重点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和固原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
然而,电厂所在的原州区清河镇什里村村主任和部分村民为谋私利,多次阻拦工程,造成恶劣影响。3月24日至26日期间,清河镇什里村村主任白某、村民王某、马某、虎某4人,先后纠集十五六人到电厂以阻拦施工车辆、砸车等方式阻止车辆运行,导致在该项目中施工的宁夏中宁第二建筑公司拉料车辆无法正常工作。期间,4人故意聚众滋事,围攻公司工地和项目部,强行将该公司人员拉至固原市区附近的黄峁山扬言活埋,被公安人员及时制止;他们还用镢头、棍棒等器械殴打公司职工,致一职工轻微伤。最终威胁、恐吓中宁第二建筑公司经理陆某与他们签订了一份热电厂“砂石运输保护费”合同,声称交过此费后,可保证施工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以此敲诈公司钱财,并先期收取保护费5000元。(记者冯
涛)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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