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出台高级人才津贴考核办法
“正高”每年补贴14400元
金黔在线讯 5月25日,记者从遵义市人事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遵义市高级人才津贴考核办法》,其中“正高”每人每年14400元、“副高”每人每年7200元。
据遵义市人事局张继业局长介绍,该《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聘任在岗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高级人才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每人每年144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人才每人每年7200元。
该市还规定,未享受高级人才津贴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条件的,经所在单位或本人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破格一次性享受当年度高级人才津贴。具体条件标准为: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的第一成果人(系指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人才津贴标准兑现发放。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的第一成果人(系指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人才津贴标准兑现发放。
享受高级人才津贴待遇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凡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的第一成果人(系指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优秀教学成果奖)分别增加发放50%的高级人才津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的第一成果人(系指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增加发放100%的高级人才津贴。
记者 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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