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27 02:2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曹秀娟)为占有母亲住房以达到与女友结婚的目的,31岁的太原青年王鹏飞在对母亲多次投毒、纵火威胁未果的情况下,最终掐死了养育自己30年的亲生母亲。
今天,被告人王鹏飞和女友曹美娟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鹏飞与曹美娟恋爱3年后,双方都有了结婚的想法。但王鹏飞家境一般,无法满足曹美娟“有房才能结婚”的要求。为此,王曹二人便有了将其母害死占有住房后结婚的想法。自2008年2月以来,二人先后购买多种精神类及化学类药品,放入食物中让其母服用,但均未达到目的。
去年4月10日,曹美娟提出如果再没有明确答复就要分手。下午2时20分许,回到家中的王鹏飞趁母亲不备,掐住其脖子。十几分钟后,直到将亲生母亲活活掐死才松手。在对现场清理后,王把自己弑母的消息告诉曹,随后二人若无其事地相约逛街。之后才通知舅舅彭先生母亲去世的消息。彭先生从姐姐家回来后,觉得姐姐突然“病故”有蹊跷。次日上午9时许,彭先生向公安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报了案。
经审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为得到被告人王鹏飞母亲彭秀珍的房屋,采用投放药品、扼压颈部等方法,非法剥夺被害人性命,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鹏飞认罪态度较好,但其为己私利,杀害母亲,作案手段特别残忍;被告人曹美娟积极参与共同犯罪,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被告人曹美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他经济损失的50%,共计12253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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