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8日电 目前香港酒后驾驶有法例规管,但药后驾驶则没有。香港特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27日在香港立法会上表示,政府会研究应否引入海外相关法例打击“药驾”(药后驾驶)。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27日提出质询的立法会议员关注,在药后驾驶罪行方面,现时法例没有订明相关的标准和安排,反映现时法例的不足。
郑汝桦回应表示,政府同意必须正视药后驾驶问题,但现时市面上的药物种类繁多,每个人对药物的反应亦不同;相对酒精而言,较难确定每种药物服后对驾驶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药后驾驶罪行订明相关标准和安排是一项复杂和艰巨的工作,目前没有立法的时间表。
据表示,过去五年香港共有二百四十五名撞车身亡司机,三十五名司机的体内有药物残余,其中十名司机同时服药和饮酒,一般都是服用了止痛和呼吸道药物,亦有十三名司机曾服用危险药物,但当局要小心分析,药物残余未必能直接推论交通意外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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