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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童命丧小区泳池 家人抗议与民警对峙(图)

2009年05月30日11:0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孩子的父亲情绪激动。
孩子的父亲情绪激动。

  本报记者田语壮报道 小伟鑫的遗像被捧在爸爸怀里,一家人在烧冥纸的烟雾缭绕间悲痛欲绝。但昨天中午的这个场面不是在死者家中,也不是在殡仪馆,而是在罗湖区鸿翔花园的正门口。小伟鑫前天下午不幸在鸿翔花园游泳池溺水身亡,为了向花园管理处讨一个说法,小伟鑫的家人在小区门口拉开横幅,一度情绪失控。而小区管理处有关领导自始至终没有露面。

  起因

  13岁学童游泳池溺亡


  昨天中午,在松园路中段的鸿翔花园正门口,数十名民警、巡防员围成人墙,苦口婆心劝离围观群众。
而在人墙和警戒线内,10余人情绪激动地声讨小区管理处;在人群后面,燃烧着约半米厚的冥纸;烟雾缭绕间,一名男子高举着孩子的遗像泣不成声。

  据知情人讲,遗像中的孩子叫洪伟鑫,今年13岁,是红岭小学的5年级学生。前天下午1时30分前后,小伟鑫带着11岁的妹妹到鸿翔花园会所的游泳池,买了票进去游泳。约2时许,妹妹发现哥哥不见了,于是喊人求救。几名同龄孩童发现小伟鑫已经沉入池底。孩子被捞上来后,经抢救确认不治。孩子父亲接到消息从华强北赶回时已是2时30分,父子两人见面时已是生死两别。

  探究

  小区管理有明显疏漏


  据孩子父亲讲,小伟鑫没有小区会所的会员证,身高才1.1米多一点,离1.4米的标准还远;出事当天,小伟鑫更没有大人带领进泳池,而孩子却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发生了意外。

  按照孩子家长的指点,记者找到该小区会所的游泳池。在游泳池入口旁的柱子上,赫然贴着蓝纸白字的管理规定,其中第七条要求为:“儿童必须有家长带领方可进场游泳。”在会所入口处贴着的《通告》上,也明确写着:“为配合鸿翔花园的治安管理工作,进入会所的会员,请在大门口出示本人的会员卡。”在另一侧墙壁上的标高尺上,在“140cm”的位置还特意画了红线,并用大号字体标示,以此区分身高标准。按照上述情况,小伟鑫带妹妹进入游泳池游泳的事情确实不该出现。

  会所的游泳池有两个,分别在东面和南面。按照小伟鑫家人的说法,小伟鑫是在南面的泳池发生意外的。据记者了解,南面泳池的长度和宽度都不过10余米,并非很大的标准池;这个泳池的标注深度显示,最浅的地方在东北角上,为1.1米,其他大部分区域为1.3米到1.5米。按照孩子父亲的说法,小伟鑫被救上来后所躺的位置恰恰在1.5米区域。依照这种情形,孩子发生溺水,为何很长时间没有救生员及时发现(按照急救常识,溺水在3到5分钟内是有很大生还希望的)?这也是孩子家属质疑的问题。

  孩子家长称,出事后只有会所承包人到家中探望过,而小区管理处负责人非但没有上门慰问,反而避之不见。当日下午,记者找到该小区管理服务中心时,在场工作人员对此事不表态,称不知道会所的情况,更不愿提供负责人的联系办法,只称负责人“在外办事”。家属们认为,小区将会所承包出去,造成管理上的疏漏,在这起事故中是负有责任的。

   声音

  应用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家长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维权还是要守法,不要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现场参与维持秩序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为了避免因群众围观造成路面拥堵,避免孩子家属因情绪激动造成人员、财物受到损伤,桂园派出所由值班领导带队,派出包括民警、巡防员在内的50余人维持秩序,罗湖公安分局相关部门领导也到场研究解决争议的办法。

  据了解,由于事情紧急,其中绝大多数人员都是没吃午饭一直饿到下午5点。

  该工作人员表示,寻求法律解决的渠道是畅通的,孩子家属完全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到应得权益,讨回公道。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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