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午,武昌一小区的游泳池内,一初中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据了解,该游泳池属于对外开放的收费游泳池。
溺亡男生名叫陈长,13岁,初一学生,是家中的独子。据其父陈爱民回忆,前日下午1时许,儿子吃完午饭后,向他要了10元钱,说要去位于华锦春天320小区里的华锦游泳池游泳。
儿子出门后,他便到离该小区不远处的一工地上干活。
约3个小时后,不见儿子回来,他十分着急,便到该游泳池去找儿子。他称,前两次来到游泳池时,池内有不少人游泳,但不见儿子踪影。他曾询问游泳池的工作人员,但对方以其“口音太重”为由,并未理睬。当日下午6时许,第三次来到该游泳池找儿子的他,在浅水区边的墙角发现了儿子出门时所穿的一双凉鞋。当晚,他从南湖派出所获知,儿子在该游泳池游泳时溺水,随后被人送往医院,于下午2时许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当他前往游泳池寻找儿子的时候,悲剧早已发生。“我怀疑他们在隐瞒这件事。”陈爱民称,他到游泳池寻找儿子时,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他无法接受。
昨日上午10时许,事发游泳池外,陈长的亲人悲痛万分。记者观察到,该游泳池浅水区深约1米,深水区深约2米,游泳池的横幅上写着“儿童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游泳池入口处的黑板上,写着“因特殊事情停业五天”。记者在收费处及管理处反复寻找,均未找到相关工作人员。
武昌区文化体育局市场科熊科长称,华锦游泳池已由小区物业承包给汤某私人经营,有武汉市体育局颁发的许可证。据其初步调查,事发时还有另外三人在池内游泳,现场还有一名巡视员。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游泳池负责人汤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见习记者沈启超 记者刘大家 实习生段艺群、张丽)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