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发现遗失卡 擅取七千被判刑
本报讯 失主从ATM机上取完钱忘了退卡就急匆匆离开,排在后面的方俊利用卡主遗忘在机器里的信用卡和输入好的密码将卡内7000元钱取走。记者昨日获悉,方俊被宣武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8年5月18日10时许,方俊在宣武区工商银行南横街东口支行的自动取款机准备取款。当他将自己的信用卡插进卡口时发现,自己的卡插不进去,仔细一看,原来卡口内竟然还有一张没有退出的信用卡。而自动取款机上显示,前面卡主输入的密码等操作信息都是现成的,方俊试着操作,果然机器里吐出了厚厚一沓百元大钞,方俊大喜,其又继续操作,直到把这张飞来之卡内的7000元钱全部取净,才迅速离开。让方俊发了笔意外之财的信用卡是邹先生遗忘在取款机内的。当邹先生急急忙忙赶回取款地点时却发现,卡内的7000元钱早已被人取空,经邹先生报案,警方根据自动取款机上的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后方俊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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