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卫生局官方网站“北京卫生信息网”消息,5月30日,北京卫生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致首都市民的公开信。信中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义务,也有接受疾病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样本采集和医学观察与隔离的义务。
公开信全文如下:
致首都市民的公开信 市民朋友:
最近许多国家都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病例,北京也发现了输入性病例,但由于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采取了有力有序有效的防控措施,从而保障了首都的安全。然而,近日广州市甲型H1N1流感二代病例的出现,不仅表明新型流感发生人际传播和社区传播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而且也对北京的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义务,也有接受疾病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样本采集和医学观察与隔离的义务。只有每一位首都市民都积极参与和配合,甲型H1N1流感才能真正做到可防、可控、可治。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1、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同事近期从国外归来,您要提醒他一定居家健康监测七天,不参加聚会,不探望亲友、师长,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并保留好登机牌,记住航班号。
2、如果您看到新闻媒体正在寻找您或您认识的甲型H1N1流感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您出现了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主动拨打120或999,我们将免费接您前往医疗机构。请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医学观察。
3、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也是很重要的:
①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放松心态、睡眠充足、营养膳食、坚持锻炼。
②少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与看起来身体不适和有发烧及咳嗽症状的人密切接触。
③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水清洗双手,特别是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④保持环境卫生,勤开窗,保持您家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
⑤一旦您或您的家人出现流感样症状,尽量在家休息,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
⑥如需要就医,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时记得一定要带口罩,前往医院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帮助,请随时拨打北京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或登陆www.bjcdc.org查询相关信息。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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