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驻村主动审案 陇县司法改革引全国同行关注
地处陕西省西部的小城陇县,电影《秋菊打官司》的原型就出自这里。几年前这里还是一个群众信访较多、法院威信受质疑的地方。但这一情况自从去年该县实施司法改革后有了明显好转。
农民打官司更容易了
5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陇县东风镇南村的法务庭。陇县法院审判员张德前正在调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因为胡某搭建的晾衣架挡住了蒲某家门口的道路,蒲某打了嫂子胡某,胡某看病花去医药费1206元,双方在赔偿医疗费问题上起了争议。这是张德前第二次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进行调处,他告诉记者,调解好了对他们能省事不少。
记者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大,但以前因为当事人互不相让、情绪对立,往往导致矛盾激化,闹到法院后费时费力,很多事还说不清楚。自从陇县法院去年实行“一村一法官”改革以来,像张德前一样的驻村法官们,了解民意、联系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理顺群众情绪、争取息诉罢访,通过大量的日常工作,整合了农村纠纷化解的资源,往往事半功倍,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家门口为群众化解矛盾的目的。
对于“一村一法官”,当地群众最直接的感觉是,打官司容易多了,花钱少了。
法官从坐公堂到问民意
记者了解到,陇县的法官驻村,不是法官偶尔下乡,也不是法庭进乡村,而是在乡村建立法务庭,法官长期驻乡村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核心是变法官的坐堂审案为深入群众倾听民意,变被动的司法独立为主动承担更多责任,如宣传法律和调查取证等。
此次法院改革的发起人之一、陇县人民法院院长冯华告诉记者,陇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即目标四为民、理念四转变、方式四联动、审理四结合、机制四能动、保障四强化、监督四到位、效果四统一,“一村一法官”是这个模式的具体体现。
全国法院学习“陇县经验”
陇县法院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的改革模式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今年4月16日开始,《人民法院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示,连发《陕西省陇县法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调查》四篇系列稿件,在全国法院系统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4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批示,称陇县法院的实践经验体现的是一种探索创新精神。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批示,称推广交流基层工作经验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工作创新的重要方式。从4月20日开始,省内外300多家法院纷纷与陇县法院联系,索要经验材料,联系学习日程。5月19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就“陇县经验”召开专题研讨会,西北政法大学7名法学专家在研讨会上对陇县法院的司法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记者同时获悉,陇县法院的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目前他们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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