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5月31日电 (田豆豆王取发) 记者今日从长江航道局获悉,随着最后12名航道养护费征稽人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1057名因国家税费改革失岗的长江航道征稽人员全部实现了转岗安置,比国家规定的3年完成转岗安置时间提前2年多。
据了解,为弥补长江航道事业费不足,国家于1992年批准征收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长江航道局作为航养费的征收单位,在长江沿线共设置航养费征稽机构98个,工作人员1057名。17年来,累计征收航养费超过40亿元,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元月国家施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千余名征稽人员面临转岗安置问题。长江航道局迅速确定航道行政管理与执法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按照“本人意愿与工作需要,人尽其才,人岗匹配”的原则,实现了平稳过渡。目前,通过培训先期走上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岗位上的征稽人员很快熟悉了相关业务,已在打击非法采沙、超吃水船舶搁浅破坏航道、违法占据航道等方面开展工作,保护国家的航道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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