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宁华)上海未成年人犯罪十年增长近两倍,并出现“成人化犯罪”的新特点,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召开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市一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
据统计,1998年至2008年,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217.01%,其中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83.27%。从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来看,除了传统的盗窃、抢劫外,涉毒、诈骗等“成人化犯罪”有增加迹象。未成年人犯罪动机七成是为了图财,其他还有挥霍、江湖义气、逞强好胜、追求刺激等。约七成未成年人罪犯以参与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
和严峻的犯罪形势相比,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困难重重。据记者了解,目前对未成年罪犯的复学、安置问题十分困难,加上社工力量严重不足,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仅比全部刑事罪犯比例高1个百分点,对于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更是无法落实。
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对“问题少年”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很难把流动未成年人与不良环境隔离;工读学校只招收本市户籍的学生,这使那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流动未成年人成为学校不愿管、社区无法管的“两不管”城市边缘群体。
自2007年5月,市一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共审理刑事案件131件、民事案件109件、行政案件3件和减刑假释案件408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不少做法已取得较明显成效,比如:诉讼程序上构建“绿色通道”;在审理形式上强调亲和关怀;审判与帮教无缝衔接,对于可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由其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的社工进行调查,在宣判时邀请社工旁听并参加法庭教育,判决后带回社区跟踪帮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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