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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少年犯罪激增 法院人士吁建网络化帮教机制

2009年06月01日02:2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五月三十一日电(记者陈静)青少年犯罪是否一定要被实施监禁刑?今天此间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应体现此类案件特殊性,更关注办案效果。更有专业人士提出,应对未成年犯开展人格调查制度,以客观界定其是否应监禁。


  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朱久伟表示,目前对申城的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办公室从法院办案伊始就介入,除了向法院提出是否实施监禁的建议外,还提出非监禁的社区帮教方案。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国最高法院于二00六年确定的十七个试点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之一。在今天一中院举行的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两周年新闻通气会上,该院副院长黄祥青表示,将继续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水平,同时呼吁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

  黄祥青指出,当前,上海未成年犯罪形势不容乐观,从一九九八年到二00八年的十年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高达百分之两百十七,其中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他说,从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来看,除了传统的盗窃、抢劫外,涉毒、诈骗等“成人化犯罪”有增加迹象。

  这位副院长指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控制体系有待完善。据统计,约七成未成年人犯罪以参与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黄祥青说,对这些“问题少年”缺乏有效管理机构,很难把流动未成年人与不良环境隔离。他预计,未来民事案件数量将与刑事案件持平,甚至超过刑事案件。

  对此,黄祥青表示,法院将加强与社区和监所联系,力争形成一套立体、网络化的未成年人帮教机制。针对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增加的状况,他指出,法院将积极探索跨省市青少年帮教机制,并尝试对在沪居无定所的未成年罪犯建立“观护中心”,力促其尽快回归社会。另外,法院将加强对青少年罪犯的跟踪回访,并探索未成年人心理救援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形成健全人格。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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