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担任主任期间伙同银行职员等人骗取单位公款1406万 凉水河管理处一巨贪被诉
本报讯 原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田奇凡与他人勾结,贪污公款1406万余元。记者今日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田奇凡担任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期间,伙同该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滨,并勾结市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支行职员张亚立,通过承揽工程虚假平账的手段,骗取本单位公款1406万余元。
后田奇凡经张亚立帮助,将公款转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支行,并将其中的1165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
另外,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田奇凡、孙滨等人以虚开工资冒领的方法,贪污本单位公款1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田奇凡、孙滨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张亚立无视国法,与被告人田奇凡、孙滨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三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石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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