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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政策:出租车行业不再“只进不出”

2009年06月03日07:2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6月2日电(胡一敏 石莹)日前,宁波公路运输管理处正式出台《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准入、运输及退出,改变了以往出租汽车行业“只进不出”的情况。
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出租车司机一年内两次拒载,就将面临下岗,因此,一批素质差的从业人员将被清理出队伍。

  根据新文件,宁波市出租车司机《资格证》的申请需同时满足“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必须三年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一年以上”“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6条“硬杠杠”。宁波市公管处法规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

  除了对“准入”的规定,新文件还规定了“清除”的几大情形。宁波市公管处副处长张轶宁说,以前管理部门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素质差的从业人员手段不多,一种方式是在其资格证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时,暂停营运资格并重新参加上岗培训,另一种是利用出租车协会的不良记录人员名单库制度,列入名单的从业人员两年内不被宁波市任何一家出租车企业录用,但这只是协会的自律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新文件明确规定,出租车司机出现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违法计分15分两次,6年内累计违法记分15分三次等7种情形之一的,均将被依法注销其《资格证》,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格证》。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出租车司机一年内两次拒载并被查实的,那么他就必须下岗了,并且一年之内肯定不能再次进入这个行业。”宁波市公管处副处长、稽查支队支队长王照说,“新规定的出台等于给从业人员套了个紧箍咒,一些素质差、违规多的司机肯定会被清理出行业队伍。”
(责任编辑:杨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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