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日讯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下午在会见最高人民法院赴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全体同志时指出,这次派出司法巡查组,对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监督的积极探索和尝试,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巡查形式,丰富巡查内容,规范巡查办法。
王胜俊要求,司法巡查组要找准巡查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要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相结合。认真总结“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经验。二要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硬任务,是第一要务,司法巡查工作必须紧密围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为这个第一要务服务。三要与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促进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反腐倡廉、法院文化和制度建设,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四要注意总结经验。这既是一次巡查工作,要通过巡查,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也是一次调查研究,在巡查中,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解剖,研究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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