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物业税时机未成熟 公平成关注焦点
■本报记者 周雪松
“今年开征物业税不太可能。”近日,多位官员及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物业税仍处酝酿阶段,还需进一步研究。有专家称,“未来3至5年开征比较难。
近段时间,物业税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国务院日前在《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到要“研究开征物业税”。不过,从各种迹象来看,物业税从“空转”到落到实处,仍然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征税时机未成熟
就开征物业税的有关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得到一个共同的信息是,物业税开征仍处准备阶段,各部门均未透露开征的具体时间表,物业税“空转”短期内尚难改变。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6月1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有关部门还在研究。”按照惯例,开征物业税之前,应先由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牵头制定相关条例和细则(草案),报国务院审议通过,涉及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内容,还须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涉及上述内容的文件目前也未上报到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今年更无相关立法计划。“很多因素决定开征物业税短期难以实现,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开征物业税不太可能。因为征物业税的核心问题是对老百姓房产征税,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比较复杂,而且今年的经济状况又不好,中央力求稳定,推开很困难。”首都经贸大学税务系主任刘颖认为,未来3至5年开征物业税都不太可能。
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该决议曾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北京、辽宁、江苏、河南以及福建等十省市为试点地区,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物业税开征是迟早的事情,关键是时机问题。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市场主要矛盾是消化存量,物业税出台时机值得研究。”中国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曾呼吁开征物业税,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楼市低迷情况下开征物业税应当谨慎。
朱中一说,如果在2007年开征物业税,对于抑制当时房地产投资、投机过热无疑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而现在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已比较少,购房者观望,需要刺激消费。在他看来,目前开征物业税值得商榷。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认为开征物业税时机尚不成熟。
体现公平成焦点
虽然已“空转”了6年,且过去物业税的出台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嫌疑,但“研究开征物业税”提上国务院议事日程还是不啻如一声惊雷。不仅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同时舆论也热衷“热炒冷饭”。值得重提的是,5月26日,即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发布的第二天,A股市场地产股便全线走跌。
有分析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有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平抑房价,遏制开发商的暴利欲,让楼市理性回归;二是有利于限制炒房行为,无论是捂盘惜售,还是商业炒作,都将加大成本,逼迫其尽快出手;三是有利节约资源和破解民生热点,激励开发商有更多动力开发中小户型,更利于居者有其屋。
不过,在看待物业税,特别是物业税出台能否带来房价下降方面,目前争议还是较大。如有调查显示,有58%的受调查者认为,开征物业税并不能使楼市良性发展,只会加重一小部分人负担。
以一套100万元的房产为例,假如每年征收1%(专家建议为0.5%—1.5%)的物业税,70年就要缴纳70万元。这对于普通居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税费负担。因此,有人认为,开征物业税,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是物业税如何征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眼下,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出现下滑,“土地财政”也大打折扣,为刺激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措施,今年中国财政赤字高达9500亿元。正是在这种“差钱”状况下,财税部门力推物业税,因而被指“一厢情愿”。
刘颖告诉记者,开征物业税牵涉的核心问题也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当前,中国正在推动分税制改革,物业税属于地方税,中央会不会染指物业税广受关注;一是老百姓的复杂性,开征物业税必然触及为数众多的家庭的利益,贫富不均,哪些征哪些不征,怎样体现公平?开征面过宽或过窄都会存在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物业税的研究,该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鉴于现有的物业税开征方案尚不成熟,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并未解决,预计有关部门近期不会有大的动作。这位负责人士表示,今年不会开征物业税,但相关工作进度可能会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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