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举报网站上表达个案诉求较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举报网站只接受涉及法官违纪违法的举报,如果只是单纯对个案结果不服,请按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通过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等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6月3日《法制日报》)
的确,当事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表达对司法个案的不满,确实增加了法院落实反馈的工作量,不利于对违法违纪法官的查处。但是,面对超过五成网上举报为不服个案判决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也不能漠视。
分析这么多不服个案判决、执行结果的当事人到举报网站举报,在笔者看来,有三个原因值得重视:一是司法公信力不足。毋庸置疑,极个别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而枉法裁判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造成案件当事人对审判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二是纠正错误判决的渠道不畅。虽然法律规定了当事人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的渠道,但由于当事人不了解,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存在审理不及时、案件久拖不决、办案期限过长等客观问题,有的甚至无果而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的积极性,而信访不信法,另辟蹊径,改而上访;三是释法说理工作欠缺,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涉及办案程序、法律实体等,普通当事人由于受法律知识所限,往往对判决裁定不能够理解、信服,进而产生审判不公的疑问。
面对超五成网上举报为不服个案判决的现象,只有针对原因,通过严查法官违法违纪案件,改进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说理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上访案件,维护群众利益,这才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办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的根本目的,而不是面对群众的诉求,简单地一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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