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气话,16岁的女儿竟然真的会去服毒自杀。昨天,他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温州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
平阳麻步镇38岁的林强对女儿小薇非常溺爱,希望将她培养成材。但小薇却不爱读书,初三时学会了逃课,在社会上混混。
林强把女儿找了回来,狠狠地打了一顿。
去年6月,母亲给小薇找了份理发店的工作。8月7日,理发店老师突然来电,说小薇很多天没去上班了。林强终于找到了女儿的落脚点——其男友陈某的家。女儿回来了,林强一顿棍棒之后,便将她关在家中。
去年8月13日下午,林强到农药店买了一瓶敌敌畏想打蚊子。回家想到女儿的叛逆,气上心头,将农药拿进了女儿房间,“你再不听话,药水就在这里,你自己喝死算了”。
当天下午4点多,女儿在阳台上说要跳楼,被一家人拉扯着。此时,林强上前一把拉回女儿,厉声对女儿说:“你真要死也不要这样死,这样死很难看,家里有农药,要死自己去喝药。”但他没想到,这句气话气走了小薇。
当天晚上7点多,林强在楼下看电视,突然楼上传来了尖叫声。他急忙上楼,小薇脸色煞青,口吐白沫,瘫倒在床上。桌子上,放着他下午买回来的农药,瓶子已经空了。小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林强被平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公诉。
“女儿是自杀的,怎么能说是我过失杀人呢?”林强想不通。
但检察官说,虽然林强的遭遇值得同情,可他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刑律。林强对自己的斥骂行为可能造成女儿死亡的结果是有一定预见的。当然,他是不希望女儿轻生的,而且自信地认为女儿也不会。但在保管农药时,他却疏忽大意,没有将农药放在女儿找不到的地方。由此见得,林强既有过于自信的过失,也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且林强粗暴的教育行为是导致女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以上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王小曼 驻温州记者 孙燕)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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