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05 02:0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范珉菲)6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600元。这是为确保社会散居孤儿正常生活,太原市民政部门所作的一项具体举措。
所谓散居孤儿,是指持有太原市常住户口、年龄未满18周岁,未被依法收养的孤儿,以及因父母伤亡、病故,事实上无人抚养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政部门摸底调查,太原市现有孤儿751人,其中,487人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264人为社会散居孤儿。在社会散居孤儿中,有的享受每人每月92.6元的农村低保,有的享受每人每月306.78元的城市低保,有的享受每人每月181.3元的农村五保,还有一部分人未享受任何待遇。
据介绍,提高后的养育资金由两部分组成:社会散居孤儿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实施分类施保,资金由低保专户支付;享受低保后,不足600元的部分由彩票公益金补齐,由民政局按期拨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定期发放,并实行专户管理。
(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