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4日电 (记者魏蒙)根据日前由广东省中山市政府批复的该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从6月起,电梯廉租房租金最低每月每平方米1元,廉租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最低每月每平方米0.5元。
据中山市房委办主任李万荣介绍,新的标准其实考虑了租用者的收入水平,人均月收入370元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计收。人均月收入370元以上,480元(含本数)以下的,框架结构公房租金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11元计收,非框架结构公房租金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33元计算。此外,人均收入480元以上,960元(含本数)以下的,按现行公房租金标准执行。人均月收入960元以上的,租约期满后,解除租赁关系,腾退的房源用于安置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否则,参照市场租金计租。这一标准从6月起施行,试行两年,至2010年底结束,两年后视情况再作调整。
据了解,除了提供廉租住房,中山市还通过租赁住房补贴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按照标准,人均月收入370元(含本数)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接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实行全额补贴。人均月收入370元以上,480元(含本数)以下的新增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补贴标准按9元/平方米计算,并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以全额补贴为基础实行反向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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