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7日讯(见习记者 史博学) 因同学发过来的一条暧昧手机短信,丈夫大发雷霆,把家门锁换了,李女士一个月没能回家,于是向法院起诉要和丈夫离婚,刚开始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后来,李女士又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家住市南区的李女士与丈夫孙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7年11月,李女士向市南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据李女士称,丈夫常对她无端怀疑,2006年5月,因为李女士同学发来的一条玩笑短信内容比较暧昧,丈夫不容解释便大发雷霆,而且还换了家里的门锁,致使李女士一个月都回不了家。
对于这次起诉,因双方仅是因玩笑短信等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仍有和好的可能,市南法院当时并没有准许离婚。判决后,两人争吵愈演愈烈,今年年初,李女士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李女士称,其丈夫砸了自己开的窗帘店。
市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第一次判决后感情仍没有任何好转,并且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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