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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暧昧短信可作离婚证据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15日16:41
  新华网首尔10月15日电 暧昧短信在韩国可作为支持离婚的证据。韩国首都首尔一家法院最近判决的一桩离婚案就采纳了这样的证据。

  首尔一家法院近日批准一名62岁妇女与丈夫离婚,原因是丈夫数月来经常向另一名女性发送诸如“我爱你”、“我好想你”之类的暧昧短信。法院发表声明说:“依据短信内容,可以判定这名男子与另一名女性搞婚外情。”

  由于这名妇女的丈夫先前曾殴打她,法院在判决夫妻平分财产的同时,还判决丈夫向这名妇女赔偿5000万韩元(约合4.4万美元)。

  不过,这家法院的发言人对媒体说,法院判决夫妻离婚还需更多证据,而非仅仅几条暧昧短信。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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