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撤村建居结束至今,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撤村建居相关遗留问题的工作一直没有停下,根本目的是依法合理解决问题。”
6月5日,(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主持召开市委、市政府第四次联席会议,就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栗智强调说:“目前反映诉求人员的情况千差万别,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结合各自实际、特点,区别对待解决问题,不搞"一刀切"”。
会上,诉求群众聘请的北京律师与市律师协会的律师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等方面问题,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阐述了观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相关负责人发言介绍了所在区撤村建居调查摸底情况,并从结合实际出发提出了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栗智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与讨论的律师表示感谢,希望他们站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继续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推动撤村建居遗留问题依法、合理、妥善地得到解决。
栗智强调指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已进入实质工作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坚定的信心,充分运用智慧和能力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为今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坚持公平公正立场,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地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律师要引导、教育诉求人员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宣传、组织、依靠、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发言权,调动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争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针对撤村建居后成立的部分公司管理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现象和问题,栗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政府的指导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推进集体经济经营企业走上依法规范经营的轨道。
市委各常委、各副市长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政协副主席,以及我市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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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撤村建居是市委、市政府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4年初组织实施到2005年底基本结束。由于撤村建居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及历史、现实原因,遗留了一些解决起来难度很大的矛盾和问题,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与法规政策规定和现实条件差距太大,因而多次上访,甚至越级访、进京访,不仅妨碍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秩序,也给社会和谐和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
撤村建居以来,着眼于彻底解决遗留问题,乌市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近两个月来,先后召开四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5月27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成立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由市委常委牵头负责的法律组、信访组、经济测算组、稳控组4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并决定以模拟法院合议庭的形式,就撤村建居中是否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体进行界定。6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撤村建居中提出诉求的部分人员是否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焦点问题,以模拟法院合议庭形式,进行了法律适用辩论。与会人员对撤村建居部分诉求人员身份界定的一些原则问题达成了共识,为深入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创造了条件。(记者苏军亚)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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