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09 02:4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事业,事业,有事才会有业。但有时无事却能有业,有业并不需做事。在“事业单位”这块广阔的田园里,只挺秆不结穗的莠草并不在少数。
本月2日,太原市召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会,从本月起对全市所有事业单位展开全面清理和分类改革,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相关工资、保险等配套改革。据悉,太原市事业单位从业人数占到全市行政事业总人数的八成,这次改革将涉及3000多个事业单位,近9万人。
改革是个老话题,事业单位改革也并非什么新议题。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转变职能,我国政府改革的脚步几乎从来就没有停顿过,但有些问题似乎从来没有实质性地改变过。拿精简机构来说,晋南某县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状况,设立了两个专业部门指导生产,一个叫果树中心,一个称烤烟中心,都有编制,有预算,单位的行政级别还很高。后来,产业没有了,但机构和人员还在,近年来历次大小改革中不仅未损其毫发,它的存在竟还有领导干部职位安排和待遇实现的意义。更为可笑的是,许多干部竟然不知道当地还有图书馆、博物馆等建制单位和财政供养人员。相信这种状况也不唯该县存在,全省许多地方可能也不少,或许这正是太原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要的动因之一。
事业单位,本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设立事业单位的初衷很明确:要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就是应行政则行政,宜企业则企业,只有两者都不宜,才“事业”。一般的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地震预测、社会福利、公路养护等等这些增进大众福祉的社会事务也最适宜在“事业单位”这块牌子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这次,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等,太原市将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个类型,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调整、剥离、转移等方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
然而,以往改革的成败得失说明,事业单位改革必将困难重重。如目前事业单位机构类别比较庞杂,并不是简单的执法类、公益类和经营类的归类就可以界定清楚的。自《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有些单位既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如林业部门就集林业行政执法、林业生产技术指导、林产品加工等行政、事业、企业多重角色于一体,广电部门既要履行国家有关广电管理的监督职能,负责山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网络建设、管理和运行,又需要商业运营,增强活力,减轻财政负担。另外,事业单位人员的知识和业务素质差异很大,如果不能对其所聚集的大量人才施以有效的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将会造成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对政府威信、公众利益势必造成较大损失。所以说,如果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和办法不科学,极可能“穿新鞋走老路”,这也是我们历次改革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
当前,我们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包括事业单位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正需要我们凭借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或许,这既是对政府执政智慧的考量,更是促使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姜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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