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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上最顽固的生活习惯莫过于饮食口味了。有个美国厨师做了一次环球旅行,记录全世界的美食。他的结论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美味,存在于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的记忆中,“来自他们对童年时刻美食的回忆”。
这真是至理名言。比如说我,在中国北方山沟里土生土长,想到“最好吃的美味”,就是小时候姥姥给做的烙饼,薄薄的、金黄的、冒着油星儿的烙饼。北方人钟爱面食,在朴素的年代,烙饼就是美味面食的极致了。我媳妇就不同,她的基因里有着南方鱼米之乡的人们对精细饮食近乎苛刻的敏感,名曰“舌尖儿上舞蹈”,说到美食,人家闭上眼睛就能背出一个菜单儿来。
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做饭吃,经常是善烹饪的男人发动爱情攻势的有效手段。这就像麻雀,动物学家莫瑞斯曾发现,树枝上叽叽喳喳互相喂食的麻雀们通常正处于发情期。很久以前,我邀请我媳妇(当时只能算有好感的异性朋友)到我独居的窝儿里做客。我下厨,非常精心地做了一道最拿手的“青椒炒肉片”,典型的北方口味,用大火把油烧旺,葱姜蒜先炝锅,菜肉下锅后爆炒两下,加盐加酱油,量要足,翻炒几下,出锅前淋上麻油、味精和少许醋,用白瓷盘子盛出来时,色泽鲜亮、香味扑鼻!媳妇见后,小鼻子一嗅,连连鼓掌叫好,竟然就着菜吃掉两大碗饭,算是给足了我这个大厨面子。
婚姻中最大的学问,从某种意义上说就体现在一家人的食谱上。婚前我用于向女朋友献媚的手段——做菜,婚后成了体现我主人翁地位的专职工作。媳妇是很公正的,她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特长,而在我们两人之间,我擅长烹饪,她善于品尝,我们俩配合默契,何乐不为?怕我心里打算盘,媳妇在口头补充协议里强调,目前只是试行,如果结婚20年后有异议,可以角色互换。好吧,还能说什么呢?青椒肉、烙大饼吧。既然爱情可以是给心上人喂食,婚姻怎么就不能够在厨房里坚守呢?
不过,我说过,人的饮食口味是相当顽固的,再完善的厨房协议都不能改变这一点。没过一个月,媳妇的意见像雪片般从餐桌飞进厨房:“太咸了!”“能多放点油吗?”“酱油似乎有点多唉。”“我不吃蒜!”“能不能不放葱啊?”“醋有点多了。”“怎么又是面条啊?!我们为啥不能做条鱼?”……南方鱼米之乡的舌头,逐渐开始和北方山沟里的口感较劲了。有一次,我系着围裙站在餐桌旁,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很严肃地对媳妇说:“怎么?要闹革命?以前你可不这么挑三拣四的。”媳妇眨眨眼,无辜地、怯怯地说:“以前,你好像确实也没放过这么些盐啊!要不,能否稍微加点儿糖?”
人的口味的执拗程度如同人的性格。性格藏在细节中,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才尽显无遗。口味埋藏在记忆中,怎么可能和他(她)吃一次饭就完全弄明白呢?婚姻,就是把两种互不相同的性格融到一起,失败的可能性当然是很大的,而一旦成功了,必然意味着彼此身上都拥有了对方的某些特征,如同米饭配烙饼,盐巴里加上糖,菜的味道也许不是你小时候最爱吃和最熟悉的了,但却成了两个人都能接受的家庭食谱。我想,大概北方的麻雀爱吃小米,南方的麻雀爱吃水稻,两只凑一起,也会在树上打架吧。
有一天回家,我媳妇兴致勃勃地从厨房出来,端了一大盆鸭肉粉丝土豆汤。“哈哈,尝尝我的手艺吧!”我非常吃惊,她这提前十几年改变游戏规则的举动确实出人意料。我认真地吃了一碗,滋味醇香、口感浓郁,不错啊!“如果能就一张烙饼吃就更好了!”我随口说。媳妇赶快从厨房端出一盘切好的大饼:“早就买了!知道你要这个。”真让人感慨。我说:“你也来点?”她很不以为然:“才不呢,这么好的汤,不就米饭吃多浪费!”说着转身进厨房盛饭去了。
我来说两句